2名新疆同胞杜拉和其父亲麦提(均为化名),辗转坐车3000余公里到达屏山县,他们可不是为了旅游,而是想讨回自己辛苦一年的工钱。近日,屏山公安屏山派出所通过劝解调解,帮助2位新疆同胞解决烦“薪”事,追回拖欠工资。
2月2日,杜拉和麦提到屏山派出所寻求帮助:称想找到家住屏山县的老板要回自己的56713元工钱。
经了解,杜拉和麦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某工地务工的工人,辛苦工作了一年,还没拿到工资,老板就返回屏山了,两人只能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千里迢迢,一路高铁、火车、汽车辗转好几次,才到达屏山县,到了后只知道老板是屏山县人,但不知道其住处,所以向屏山派出所寻求帮助。
为了早日帮两人讨回工资,民警在了解情况后,找到其老板胡某,胡某表示自己是垫钱在做工程,因未拿到上家的尾款,现在也没有钱支付工资。 一边是胡某没钱支付工资,一边是杜拉和麦提等着自己的血汗钱。这可怎么办呢?
工资不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若不及时妥善解决极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 民警从中调和,将相互的困难告知对方!一面安抚杜拉和麦提情绪,一面与胡某协调沟通,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希望能先行支付部分工资。
因杜拉和麦提语言不通,和民警只能边比划边交流,在近6个小时的调解下,胡某东拼西凑出16713元现金支付给杜拉和麦提并写下40000元欠条(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感谢!感谢!”杜拉和麦提在拿到现金后,喜笑颜开,对民警连连道谢。
因考虑到对方汉语不太好,不好坐车,民警驱车送他们去到高铁站,并帮助他们买票。 屏山公安提醒
用工单位和个人务必守法经营,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针对侵犯农民工权益、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务工过程中一定要与雇佣单位或个人签订务工合同,防止发生劳资纠纷,给讨要工资带来不便,但对采取违法方式讨薪,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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