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十四届屏山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6月14日至7月14日,对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巡察。驻点期间,巡察组将深入检查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重点了解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740282902(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信访接待点位于岷江大厦12楼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时设置专门意见箱,位于县纪委监委机关大门左侧面、岷江大厦1层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入口处(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专门电子邮箱:psxwxcz02@163.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巡察结束后,上述电话、信箱将停止使用)。 中共屏山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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